建筑企業營改增是國務院關于稅制改革的重大部署之一,其根本目的是消除重復征稅,完善稅制,促進建筑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5月18日廣州官湖車輛段項目部組織職工對中鐵四財(2016)328號文《關于印發中鐵四局集團增值稅銷項、進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進行宣貫學習。
項目總會計師從稅的概述、稅率、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標準、增值稅抵扣原理、增值稅抵扣憑證、“營改增”對施工企業的影響、增值稅稅務風險等七大方面進行了介紹,結合我局目前采用的總分包模式,進行業務流程描述與講解,對滿足“三流一致”原則,如何實現增值稅進銷項稅額抵扣,從項目部合同簽訂、發票取得、款項支付等方面予以部署安排,著重強調了勞務分包額抵扣稅的業務處理,對勞務隊伍合同簽訂、報驗登記、預交稅款、不同情況下開具發票種類、以及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等提出具體操作要求。同時,該項目總會從稅率不同、取得發票種類不同、是否認證抵扣、以及發票管理、報銷規定等諸多不同之處,對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與一般計稅方法進行了解讀,提高了職工對增值稅的認知程度。
通過本次“營改增”宣貫學習,使廣大職工對增值稅業務操作有了一個新的認識,為項目“營改增”工作的平穩過渡打下良好基礎。(孟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