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的規范運行必須依靠嚴格的監督,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滋生腐敗。鄭州地鐵項目部積極采取多項措施,拓寬民主監督渠道,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完善對權力的約束機制。
一是將“黨風建設示范點”活動規劃及內容進行公示并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二是積極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號召項目部廣大員工結合生產、生活、黨建、團建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給予獎勵。三是在班子會議、黨政聯席會議和民主生活會等重要會議上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四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實行黨政領導會簽制度。五是推行廠務公開制度,保證各項制度的上傳下達和貫徹落實。六是堅持黨風建設責任報告制度,項目黨政領導按期上報黨風建設情況。七是加強風險防范,針對重點環節和關鍵崗位,有針對性制定防范措施,進行動態監控、預警糾錯。八是群眾監督到位。利用廠務公開欄、宣傳欄,不定期通報有關黨風建設信息和重大事項。項目駐地設立了項目黨風建設意見箱和舉報電話,確保了監督渠道的暢通,把違法違紀問題、可能發生的腐敗問題和影響項目穩定的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九是責任追究到位,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為抓手,督促黨員領導干部認真履行“一崗兩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楊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