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什么。寫下這個標題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百度里這樣定義:幸福,是指一個人的需求得到滿足而產生喜悅、快樂與穩定的心理狀態。
我想,每個人心里都有自己對幸福的定義,每個人心中幸福的標準也是不一樣的。賣火柴的小女孩能在寒冷的雪夜里燃亮一根火柴取暖,能在溫暖的火光中看見已經逝去的外婆,對她而言,這是一種幸福。又如一個衣衫襤褸、饑腸轆轆的流浪漢,能有一角遮風避雨的屋檐,一丁點兒食物和屋檐下的水滴,也是一種幸福;假如你離家很久,在歷經了旅途的辛苦終于回到家鄉,遠遠地望見自家窗口亮著等待的燈光,想必此刻,你心中也是充滿了幸福;甚至,一個罹患絕癥的人,只要健康、好好地多活幾日,就是莫大的幸福。
對于平常人,究竟怎樣才是幸福呢?有很多錢?有大房子?有高級的車?孩子有出息?誠然,這些能成為幸福的理由,可是應該不是幸福的必須。
我覺得普通人的幸福應該首先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一份穩定且喜愛的工作、父母猶在、兒女聰慧,房子不需要太大,夠住就行。也許有人認可我的幸福標準,也許有人會不屑一顧,覺得我沒出息:你的人生就這么點兒追求?
是的,我覺得我是一個特別容易知足的人。我有一份穩定的工作,雖然收入微薄但是壓力甚小。住著60平米兩居室的小房子,稍顯局促,但是和老公帶著6歲的兒子也基本夠住。常用的代步工具,雖然不是什么豪車,但是它可以帶我們一家去很多想去的地方。要知道這一切在10年前還只是一個夢想,我和老公結婚時一窮二白、一無所有,這一切都是通過10年間兩個人的努力,勤奮工作、勤儉持家,踏踏實實一步一步地走到今天。2009年,我們擁有了一個健康活潑聰明的兒子,雙方父母健在,身體雖然有各種老年病,但是還算健康。在我心里,我覺得自己已經是很幸福的人了。
我身邊有個朋友有時會感嘆羨慕自己的表妹:“表妹和表妹夫二人工作都很好,月收入兩萬多,買個包包都是幾千朝上,人家過得那才叫生活,再看看自己……”我每每聽到這樣的言辭總是淡淡一笑,勸慰她:“世上有錢人、條件好的人多了去了,干嘛總和別人比呢?過好自己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啊!”
人活著就會有各種欲望,當生存最基本的條件滿足了之后就會有各種物質的需求:有人想要一套更大的房子,有人會想要一輛很炫的車子,有人想有名牌的包包,有人想讓孩子上名校。當然,不是說這些愿望不好,有這些愿望激勵著自己,通過自身的努力實現了,當然很好,但是如果真的得不到,又總在心中和別人比較,那么就會郁郁寡歡,幸福也就無從談起了。
知足才能常樂。在我心中,我可能會為在深夜趕上回家的末班車而感到幸福;會為陰雨綿綿數日突然綻放的陽光而感到幸福;會為兒子日漸長大,每天一點小小的進步而感到幸福;會為同事從老家回來給我帶了土特產而感到幸福;會為單位開展了文藝活動,苦練了三個月的舞蹈最終被評上哪怕是三等獎而感到幸福;甚至,會為在我騎著電動車回家不方便打開單元門時一個陌生的鄰居已經進去了又轉回來幫我拉著門而感到幸福。
夏日里聽蟲鳴,冬日里看落雪是一種幸福;孩子在母親節畫的一副笨拙簡單的母親畫像鄭重其事地送到你手上是一種幸福;喝著母親熬的湯、吃著父親燉的排骨是一種幸福;當你隨手幫助了一位需要幫助的人,別人感激地對你微笑說謝謝時也是一種幸福。
幸福真的很簡單,如果不那么匆忙,如果用愛的目光,如果有足夠的寬容。只要你有心看見,它就在你我身邊。(汪楊)